中小学校舍房屋抗震安全检测鉴定内容:
《抗震规范》规定,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、乙类、丙类、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。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,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,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、乙、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,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。
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,应符合下列要求:1)甲类建筑,地震作用应**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,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;抗震措施,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~8度时,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,当为9度时,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较高的要求。
学校房屋抗震安全检测鉴定内容:
(1)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;
(2)学校、影剧院、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所和大型商场、饭店等公共服务场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半的房屋;
(3)出现危及使用安全迹象的房屋;
(4)拆改建筑主体结构,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;
(5)改变使用性质、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;
(6)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,仍需继续投入正常使用的房屋;
(7)进行地下管线施工、桩基施工、地下室深基坑、爆破及震动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建设项目,其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;
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,应符合下列要求:1)甲类建筑,地震作用应**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,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;抗震措施,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~8度时,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,当为9度时,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较高的要求。
2)乙类建筑,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;抗震措施,一般情况下,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~8度时,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,当为9度时,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较高的要求;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,应符合有关规定。对较小的乙类建筑,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,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,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,对乙、丙、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,必须进行抗震设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