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
管理办法的通知
水建设〔2019〕306号
各流域管理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水利(水务)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:
为贯彻落实“水利工程补短板、水利行业强监管”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,加快构建以信用为
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,我部组织对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》
(水建管〔2009〕496号)和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》〔2009〕518 号)
合并修订为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。
现将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单位,请根据文件要求,加强
组织领导,明确工作职责,完善基础保障,强化工作措施,加大宣传培训力度,确保各项措施取
得实效。